关于LYC等商标的郑重声明

  洛阳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2月11日与永煤集团达成了关于洛轴集团破产重组的框架协议,协议载明,洛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将洛轴集团拥有的LYC、LYDS、洛轴等商标转移给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LYC、LYDS、洛轴等品牌使用纳入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根据上述框架协议,经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即日起,任何单位、个人与洛阳轴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所有商标使用授权协议均告作废,任何未与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达成LYC、LYDS、洛轴等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单位,不得擅自使用LYC、LYDS、洛轴等商标。擅自使用LYC、LYDS、洛轴等商标的任何个人、单位,须立即停止不法侵害,否则,我公司将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侵害LYC、LYDS、洛轴等商标的不法行为提供举报线索,我公司将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379-65181115
  联系地址:洛阳市建设路96号LYC销售处法律维权部。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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